共同守护好西藏各族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西藏自治区食安办推进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工作综述

2022年9月以来,按照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的统一安排部署,在西藏自治区食药安委统筹指导下,西藏自治区食安办始终把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作为聚焦“四件大事”、聚力“四个创建”的具体实践,推动属地管理责任、经营主体责任有效落实,抓住“关键少数”,把责任压实到“最小工作单元”,共同守护好西藏各族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各地紧盯“两个责任”工作落实,目标同向、责任同担、工作同心,抓协调、抓培训、抓指导、抓督促,奋跃而上、真抓实干,夯实责任基础、构建责任体系,形成食品安全工作良好局面。

高位推进,让责任“扛”起来

西藏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两个责任”工作,每周督办进展情况,严督实查“两个责任”落实落细。7地(市)74个县(区)将落实“两个责任”作为“一把手”工程,建立“人大监督检查、党委统筹指导、政府组织实施”的推进机制,成立各级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单位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实体化运行专班和“包保领导+联络员”协调联动机制,推动“属地管理+行业监管+企业主体”有效衔接“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落实食品安全“精准化”监管。

建章立制,让规矩“立”起来

印发《贯彻落实〈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建立健全分层分级精准防控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推动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落地落实的意见〉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落实〈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管理办法〉实施方案》《西藏自治区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办法》《西藏自治区食品安全工作约谈管理办法》“两书一函”制度,对地(市)、县(区)和食品药品成员单位实施食品安全工作分级考核奖励。出台食品安全志愿服务和规范单位食堂食品安全管理的两个指导意见,填补多项监管空白。目前,西藏自治区食品安全“两个责任”专班正在针对其他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开展调研,起草实施办法,规范其他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落实主体责任工作。

因地制宜,让工作“干”起来

全区各级食安办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凝聚合力,针对西藏85%以上均为C、D级包保主体实际,对主体较多、领导干部较少的进行合理调整,采取包保主体调级和包保干部扩大到党委、人大、政协、食药安委相关成员单位等措施,为包保领导量身打造精准配对。各地开展拉网式排查,把名存实亡的“僵尸主体”及时清理出库,对新登记、新开办经营主体,实时动态更新基础数据,建成实实在在的“明白账”。7地(市)委书记、市长(专员)带头包保、督导,全区1.8万名领导干部包保食品企业6.3万户。分类指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建立风险管控清单,全区配备食品安全总监4894名、食品安全员近6万名,“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常态化运行。食品生产企业和大中型食品经营主体“两个责任”信息公示率达到100%。

强化宣贯,让“学”用起来

在西藏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市场监管总局、援藏省市的大力支持下,西藏自治区食药安委在上海市组织举办了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地(市)领导干部培训班,7地(市)分管副市长、自治区食药安委部分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参加了培训。自治区食安办对全区包保干部、“两个责任”专班人员组织开展了3次全覆盖在线集中培训,对包保干部、工作专班培训覆盖率达到100%,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在线培训比例达到96%。各地(市)、县(区)“两个责任”专班通过专题培训班、集中观看培训视频、“一对一”上门辅导等形式,对包保干部进行了全覆盖培训,指导操作“食安督”APP和开展包保督导。

 

来源 | 西藏日报

编辑 | 刁静

审核 | 倪泰

文章来源:中国市场监管报

2024-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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