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第二届 西藏质量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自治区有关单位,各地(市)市场监管局、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管局、藏青工业园管委会质监局,有关社会团体: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推进质量强区建设的决策部署,根据《西藏自治区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实施细则》和《西藏质量奖管理办法》规定,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组织开展第二届西藏质量奖评选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西藏质量奖授予为加快建设质量强区,在创新质量管理、提升质量水平等方面具有显著示范带动作用的组织和为西藏质量发展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西藏质量奖设组织奖和个人奖,其名额分别不超过3个。

(一)参评组织范围。包括制造业、服务业、工程建设行业生产经营组织,教育机构(仅限小学、初中和职业技术学校),中小企业,一线班组(包括各领域QC小组)。

(二)参评个人范围。包括各行业领域一线工作人员,各类组织质量管理人员,质量领域专家学者等。

二、参评条件

(一)组织参评条件。一是基本条件。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西藏自治区依法设立。近5年内无重大质量、安全、生态环境等事故,无违法、违规、违纪行为。二是质量效益显著。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不断提升质量效益和核心竞争力。在质量提升方面,实施质量发展战略,坚持质量第一的发展理念,崇尚优秀质量文化,在质量管理水平、技术和创新能力、品牌影响力、经济效益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在全区同行业中处于领先水平。在创新发展方面,将创新作为提升质量的有效手段,实现质量管理制度、模式、方法、成效创新,并具有推广价值。在品牌影响方面,重视品牌建设,依靠提升质量来提高市场信誉和社会影响,在本领域或同行业内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具有良好的形象和口碑,质量满意度高,相关投诉率低,信用记录良好。在组织效益方面,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核心质量指标、关键经济效益指标居于行业前列,在引领行业进步、带动区域发展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为推动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作出贡献。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和社会声誉。三是质量管理制度、模式和方法具有可示范可推广性。通过质量管理创新,结合实践总结提炼出具有特色、行业领先、具有应用推广价值的质量管理制度、模式和方法。

(二)个人参评条件。政治立场坚定,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从事质量管理或质量相关工作,对西藏质量事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恪守职业道德和社会规范,无违法、违规、违纪、失信行为。质量意识和创新能力强,在所在组织或行业积极推广应用先进质量管理理念、方法,对提高组织或行业质量水平和绩效作出突出贡献。在质量管理中形成卓有成效的工作方法和经验,给组织或社会带来突出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1.一线工作人员:长期从事一线工作,具有认真严谨、一丝不苟、持续改进、追求卓越的工匠精神,实践经验丰富,工作中敢于创新,注重传帮带,为所在领域质量水平的提升、工艺技能的改进、解决普遍性和关键性的质量难题作出突出贡献。

2.质量管理人员:长期从事质量管理工作,具有丰富的质量管理实践经验,在实践中实现质量管理制度、模式和方法创新,并为所在组织和行业提升质量水平,取得较高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作出突出贡献。

3.质量领域专家学者:长期从事质量管理理论研究,具有较高的专业素养和理论水平,潜心研究、学有所长、研有所专,在推广应用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和理念、推动质量提升、促进质量发展方面取得突出成绩,为西藏质量事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

三、申报渠道

西藏质量奖可通过各地(市)市场监管局、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管局、藏青工业园管委会质监局和西藏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委托的社会团体进行申报。具体如下:

制造业、服务业、工程建设行业组织,小学、初中和职业技术学校等教育机构,中小企业,一线班组以及个人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见附件1-5),自愿向所在地地(市)市场监管局或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委托的社会团体(见附件6)申报。

参评组织和个人不得同时通过多渠道进行申报。

已在组织范围和个人范围内获得过质量奖的组织和个人,不得连续申报。

四、评选程序

西藏质量奖评选程序包括自愿申报、审核推荐、审查受理、材料评审、陈述答辩、现场评审、审议投票、表彰授奖等8个环节。各环节具体要求如下:

(一)自愿申报。符合条件的组织和个人自愿申报,如实填写对应的申报表格及材料。申报组织应当在本组织内部进行公示。申报组织为有关单位的分支、内设、派出等机构的,还应当由有关单位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出具申报推荐意见。申报个人由所在单位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出具申报推荐意见。上述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申报组织和个人通过相应的申报渠道提交申报材料(纸质材料包括整理装订成册的申报表和证实性材料一式三份,电子版材料包括Word版和PDF版申报表各一份、证实性材料一份。)申报材料电子版可从西藏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网站(http://amr.xizang.gov.cn/)通知公告栏目下载。

(二)审核推荐。各地(市)市场监管局、拉萨经开区市场监管局、藏青工业园管委会质监局、西藏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委托的社会团体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等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后,在本地或本行业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各地(市)市场监管局提出审核意见,报所在地(市)质量和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出具推荐意见。拉萨经开区市场监管局、藏青工业园管委会质监局、有关社会团体按要求出具审核和推荐意见。

审核推荐纸质版材料寄至西藏质量奖评选表彰委员会秘书处(地址:西藏拉萨市城关区宇拓路28号,西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发展管理处,邮编:850000),电子版材料同时发送至xzzjzjc@163.com,邮件标题为“推荐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码”。审核推荐材料包括:推荐函、推荐名单汇总表(见附件7)、申报材料。材料接收时间截止至8月14日。

(三)审查受理。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并征求有关主管部门意见后,形成西藏质量奖受理名单,向社会公示。形式审查和征求意见过程中需要参评组织或个人进一步补充参评资料或就有关情况作出说明的,参评组织或个人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材料。对未通过审查和公示的申报组织及个人,退回申报材料并说明理由。

(四)材料评审。按照评审规则对通过形式审查和公示的组织和个人进行评审打分。对参评组织的评审重点围绕质量、创新、品牌、效益等四个方面开展,对参评个人的评审重点围绕能力水平、贡献影响等方面开展。评审委员会参考材料评审打分情况,集体研究并投票提出西藏质量奖候选名单,经评选表彰委员会审核后,向社会公示。

(五)陈述答辩。经公示无异议的西藏质量奖候选组织,组织召开答辩会,通过与候选组织主要负责人交流、沟通,进一步了解和评议候选组织的经营理念、运营情况、质量管理情况、质量文化内涵、未来发展战略等有关情况。

(六)现场评审。对西藏质量奖候选组织和候选个人进行现场评审,重点验证申报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现场了解质量管理制度、模式、方法的具体内容和实践情况,以及其创新性、独特性和可推广价值,与候选组织进一步总结提炼其质量管理经验。

(七)审议投票。评选表彰委员会审议前期形式审查、材料评审、陈述答辩、现场评审结果等,并集体投票,按照评选和投票规则产生西藏质量奖获奖组织和个人建议名单,向社会公示。

(八)表彰授奖。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发布西藏质量奖获奖组织和个人表彰决定,召开表彰大会,颁发证书、奖牌。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宣传动员。西藏质量奖是我区质量管理领域的最高荣誉。坚持国有、民营、外资企业等一视同仁,广泛宣传,积极动员引导各领域质量管理有特色、质量提升有成效的优秀组织和有典范作用的个人参评西藏质量奖。

(二)严格审查把关。各推荐单位要科学组织、严格把关,对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组织开展社会公示并调查处理有关异议,广泛听取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和各方面意见,确保遴选推荐出代表本地、本行业质量管理最高水平的组织和个人参评第二届西藏质量奖。

(三)严守工作纪律。参与评选工作的有关单位、专家和工作人员要始终坚守科学、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恪守工作纪律,严格遵照相关条件和程序开展工作。严禁从事任何影响评选公正性的活动,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参评对象收费或变相收费、搭车收费。西藏质量奖评选不面向参评对象开展任何形式的创奖培训、咨询等活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借西藏质量奖评选机构名义谋取利益。西藏质量奖监督委员会将对评选开展全方位全过程监督。

 

 

西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6月27日

2023年7月31日 2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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