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季食品安全提醒
暑期来临,气温持续升高,桶装水、冷冻饮品、肉制品、生鲜食品等迎来消费旺季。高温高湿环境极易加速食品细菌滋生、引发食品污染和腐败变质,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显著攀升。为切实防范夏季食品安全事故发生,保障广大市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拉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特发布夏季食品安全温馨提醒如下:
一、食品生产经营企业
(一)桶装水铜绿假单胞杆菌污染风险
重点排查水源防护是否严格,反渗透设施、管道等设备是否充分消毒,活性炭、滤膜是否及时更换;回收桶清洗消毒是否彻底等。
(二)冷冻饮品、发酵乳等冷藏冷冻食品微生物污染风险
重点排查微生物防控措施是否落实到位,运输、贮存、销售等环节是否存在脱冷断链行为,产品包装是否密封完好,严防高温环境下微生物超标变质。
(三)食用油、啤酒高温酸败变质风险
重点排查食用油、糕点等脂肪含量高的食品,啤酒等易氧化食品是否按规定在阴凉、避光处存放,仔细检查产品是否存在分层、浑浊等感官异常变质情况。
(四)湿米粉类食品米酵菌酸中毒风险
重点排查是否使用变质霉变的谷物原料;是否按规定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产品包装封口是否完好,是否严格按照温控要求贮存、售卖。
(五)肉制品高温腐败变质风险
夏季高温极易造成生鲜肉、冷冻肉、散装熟肉制品快速腐败变质,是夏季食品安全高风险品类。各经营单位需重点落实:
1.严格落实肉制品冷链管控,生鲜畜禽肉、冷冻肉制品全程低温贮存、运输、售卖,严禁脱冷售卖、常温久放;
2.严格把控进货源头,查验肉制品检疫合格证明、进货票据,严禁采购、销售病死、变质、来源不明肉制品;
3.散装卤味、熟食、凉拌肉制品需做到当日加工、当日售卖,定时冷藏保鲜、定时清洗消杀售卖台面,严禁隔夜熟食翻新售卖;
4.及时清理变色、发黏、异味、变质肉制品,严禁掺杂掺假、更改售卖日期、二次加工销售变质肉制品;
5.规范加工操作流程,生熟肉制品分区、分柜、分工具存放加工,严防交叉污染。
(六)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各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要切实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台账记录制度,规范食品加工、贮存、售卖全过程管理,坚决杜绝超范围、超许可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消费者
(一)选购食品
1.优先选择证照齐全、环境干净卫生、信誉良好的正规食品经营单位采购食品。
2.购买生冷食品、生鲜肉制品、冷冻食品,务必选择冷链设施完善、冷藏条件达标、卫生规范的正规商铺,购买前仔细查看食材新鲜度,杜绝购买发黏、变色、异味、反复解冻和冷冻的肉制品。
3.购买预包装食品时仔细查验外包装,查看产品是否在保质期内、包装是否完整,杜绝购买鼓包、涨袋、变色、异味、浑浊变质食品。
(二)食物储存
1.熟制食品在室温存放时间应不超过2小时,高温天气尽量缩短常温存放时间。
2.食材储存严格做到生熟分开、荤素分开、成品与半成品分开、海鲜类与其他类食品分开存放,有效防范交叉污染及串味。
3.未食用完的熟食、肉制品、果蔬等食品及时密封,按照贮存条件常温、冷藏或冷冻保存。
(三)卫生习惯
1.养成良好个人卫生习惯,坚持饭前便后洗手,注重饮食卫生。
2.坚持科学膳食,多食用新鲜果蔬、清淡食材,不暴饮暴食,合理搭配饮食。
3.夏季肠胃敏感脆弱,尽量少吃生冷、凉拌、隔夜肉制品及生冷食品,降低肠胃不适风险。
4.严禁使用未经消毒的江河湖水清洗即食果蔬,生活饮用水必须煮沸后方可饮用。
(四)其他事项
1.密切关注自身饮食健康状况,食用食品后如出现恶心、呕吐、腹痛、腹泻、发热等疑似食物中毒症状,立即停止食用可疑食物,及时就医,并妥善留存剩余食品、购物凭证。
2.如发现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存在售卖变质食品、过期食品、来源不明肉制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可随时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拉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7月15日
来源:拉萨市市场监管局食品生产经营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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