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解读首部茶叶产品强制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我国已制定茶叶相关国家标准100余项,虽然各个茶叶产品标准或基础标准中均有茶叶的术语、定义和技术要求,但各标准之间也不完全一致,此前未有统一的茶叶定义术语标准

经过起草、制定、专家反复研讨,以及在行业内征求意见等过程,《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茶叶》(GB 31608—2023)标准于2023年9月6日发布,并于今日实施! 

本期对该标准的适用范围茶叶的定义和术语原料要求感官要求等主要技术指标进行解读,以促进茶叶新标准的宣贯和更好实施。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茶叶》(GB 31608—2023)为首次制定的茶叶产品强制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且是茶叶产品目前唯一一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将是其他推荐性茶叶产品标准基础标准

标准主要内容解读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茶叶》(GB 31608—2023)规定了标准范围、术语和定义、原料要求、感官要求、污染物限量、农药残留限量和食品添加剂等技术要求。

标准的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直接或者非直接提供给消费者的茶叶产品,包括仓储、批发进货的各种大包装茶叶、最小销售单元的小包装茶叶,以及农贸市场、专卖店在售的散装或预包装茶叶产品。

茶叶的术语和定义

茶叶与一般的食品不同,是不能添加任何化学物质无非茶类夹杂物不含任何添加剂的,明确限制是以适制品种山茶科山茶属茶树[Camellia sinensis (L.) O. Kuntze]上的新梢原料加工的产品。

茶鲜叶

现有部分茶叶标准中对“鲜叶”的定义各异,《茶叶分类》(GB/T 30766—2014)中对鲜叶定义为:“从适制品种山茶属茶种茶树(Camellia sinensis L. O. Kunts)上采摘的芽、叶、嫩茎,作为各类茶叶加工的原料。”

因在实际生产中,有些黑茶和白茶原料已不是嫩茎,本标准在对鲜叶的定义中确定采用“新梢”,以涵盖了各类茶叶原料。新梢是自新芽生长点长出的枝、叶芽,包括对夹叶、驻芽。

本标准确定茶鲜叶的定义为:从山茶科山茶属茶树[Camellia sinensis (L.) O.Kuntze]上采摘的新梢,作为各类茶叶加工的原料。

茶叶

基于第二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食品产品专业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查意见,茶叶的定义修改为:以茶鲜叶为原料,采用特定加工工艺,供人们饮用或食用的产品,包括绿茶、黄茶、黑茶、白茶、青茶(乌龙茶)、红茶及以上述茶叶为原料再加工的花茶、紧压茶、袋泡茶和粉茶。

// 技术要求

原料要求

标准要求“原料应品质正常,无劣变、无异味,符合相应的食品标准和有关规定”。本标准中的原料种类分为茶叶和花坯,对茶叶原料要求品质正常,无劣变,无异味,不含非茶类夹杂物;对花茶窨制中的花坯原料要求品质正常,无劣变、无异味、不含香精香料等任何添加剂,均应符合相应的茶叶产品标准要求和规定。

感官要求

标准中感官要求包括外形和内质两个项目。标准要求外形“具有正常的外形和色泽,符合所属茶类应有的品质特征,无劣变,无霉变”。标准要求内质“具有正常的汤色、香气和滋味,符合所属茶类应有的品质特征,无异气,无异味”。
经过修订与讨论,感官要求的检验方法明确为:取适量试样置于洁净的白色样盘中,在自然光下观察形态和色泽。称取混匀试样3~10 g置入带盖审评杯中,按照茶水比1:50(质量比)加入沸水,浸泡5 min后,将茶汤沥入评茶碗中,嗅茶底香气,用温开水漱口,品尝茶汤滋味。
污染物限量和农药残留限量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体系中对茶叶产品已有规定,本标准直接引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中对茶叶的动态管理要求,不另作要求。
食品添加剂
茶叶生产加工过程中添加剂的使用应满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的要求,目前GB 2760—2014中茶叶的分类为16.02.01。根据GB 2760—2014的规定,茶叶不能使用任何食品添加剂。
其他说明
关于茶叶标签标识的规范,在标准起草过程中,起草组成员认为:为规范茶叶产业,应增加标签相关要求。“除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外,还应标示初制月份,也可标示到初制/炒制日期”。
在行业征求意见过程中,考虑到目前跨国性的茶叶生产企业从全球采购茶叶,茶叶经精制后出口到指定国进行拼配和包装,而其他国家没有对茶叶产品标示“茶叶初制日期”的要求;很多的大宗茶(产品原料、茶坯、出口茶的相关订单的拼配茶样等)都是根据不同季节、不同产地、不同等级,通过毛茶筛分精制,以半成品拼配为主形成最终的茶叶产品。目前要求茶叶产品标注初制的月份或日期,实施难度大,且没有可操作性的辨别标准。
鉴于以上原因,茶叶标签仍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2011)要求,本标准暂不考虑增加标注毛茶产品的初制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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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标准的经济和社会影响评估
// 为我国茶叶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基础性支撑

第一,本标准规定了茶叶的术语和定义、感官要求等技术内容,将有助于规范我国茶叶产业的健康发展,有助于海关、市场监督管理局、农业农村部等各级监管部门及相关主管部门的以法监管,杜绝采用非茶树芽、叶、茎加工的产品冒充茶叶进行销售的造假行为。

第二,本标准对原料的要求为品质正常,无劣变、无异味,有助于规范茶叶加工环境,禁止摊放马路上的鲜叶夹带石子、泥沙等异物。

第三,本标准进一步明确茶叶与一般食品不同,不应使用食品添加剂,打击茶叶添加色素、糖精等掺假行为。

第四,本标准要求在保质期内的茶叶产品感官无霉变、无劣变,保证市售茶叶的基本品质。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茶叶》(GB 31608—2023)是目前我国唯一的一部茶叶产品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是其他推荐性茶叶标准的基础标准,对维护茶叶产品安全意义重大,将为我国茶叶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基础性支撑。

 

文章来源: 中国茶叶 

2024年9月25日 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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