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新污染物生态环境监测标准体系表(2024年版)》已发布
为落实《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加强新污染物生态环境监测标准顶层设计,积极推动新污染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2024年3月13日生态环境部组织制订《新污染物生态 环境监测标准体系表(征求意见稿)》,9月5日,生态环境部正式发布《新污染物生态环境监测标准体系表(2024年版)》,供开展新污染物调查监测、监督管理等工作参考。
新污染物生态环境监测标准体系框架图
备注:
1.《体系表》中主要新污染物指标对标《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要求,涵盖了国际公约《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以及我国当前《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2023 年版)》中所列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内分泌干扰物、抗生素等,同时也包含了微塑料等其他重点新污染物。未来将根据国际公约和管控清单更新情况进行指标增减。
2.因目前新污染物自动和便携监测仪器尚未发展成熟,暂不考虑仪器及系统技术要求类标准,因此,标准类型主要有生态环境监测技术规范(以下简称技术规范)、生态环境监测分析方法标准(以下简称分析方法标准)和生态环境标准样品(以下简称标准样品)三类。《体系表》所列标准项目与已有现行生态环境监测标准保持衔接,互为补充,不重复、不矛盾。技术规范类标准项目为新污染物环境监测技术指南、高分辨质谱筛查技术指南等。分析方法标准项目涉及的监测介质主要为水和废水、环境空气和废气、土壤和沉积物、固体废物,其中,对于水溶性较弱的指标,暂不考虑水和废水监测介质,对于挥发性较弱的指标,暂不考虑环境空气和废气监测介质。标准样品主要配套分析方法标准。
新污染物生态环境监测标准体系项目表
备注:
1.现阶段体系项目表共包括170 项新污染物生态环境监测标准,编制状态分为已发布、在研和拟制订三种。其中,已发布实施且现行有效的49 项,目前在研正在制修订的19 项,下一步计划制修订的拟制订标准102 项。
2.《体系表》作为新污染物生态环境监测标准化工作的顶层设计,具有基础性和引领性作用,指导未来3 年相关行业标准和团体标准等各类生态环境监测标准预研究工作,技术文件的制订研究也可参照本《体系表》。鼓励包括监测机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在内的各方力量参与新污染物生态环境监测标准制修订。在标准制修订及实施过程中,我部将根据形势发展和管理需求,不断修订《体系表》,对过时、老旧的标准予以更新,将管理急需的标准纳入体系。对不在《体系表》内但确有必要制订的,经研究论证也可按程序立项制订。
3.根据标准预研究工作情况,标准立项时和制修订过程中可对名称进行适当调整。
▶标准体系表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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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系表》中共170项标准,其中技术规范5项、分析方法标准135项、标准样品30 项。135项分析方法标准中,已发布49项,在研19项,拟制订102项,水质标准42项,土壤和沉积物标准41项,环境空气和废气25项,固体废物27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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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系表》所列标准项目与已有现行生态环境监测标准保持衔接,互为补充,不重复、不矛盾。技术规范类标准项目为新污染物环境监测技术指南、高分辨质谱筛查技术指南等。分析方法标准项目涉及的监测介质主要为水和废水、环境空气和废气、土壤和沉积物、固体废物,其中,对于水溶性较弱的指标,暂不考虑水和废水监测介质,对于挥发性较弱的指标,暂不考虑环境空气和废气监测介质。标准样品主要配套分析方法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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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系表》涉及的仪器品类中,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 49 项;气相色谱-质谱法32项;气相色谱-高分辨质谱法23项;气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10项,高效液相色谱法1项;气相色谱法9项等。
文章来源: 检测小天地